以退為進的電費 October 22, 2009
Posted by Yuuji in 特衰政府, 膠港膠事, 逸事.trackback
http://yuuji.wordpress.com/2009/10/22/elecfare/
上幾星期,施政報告出來之後,曾蔭權寫下了一句:資助全香港市民更換慳電膽。引發了「姻親」利益輸送事件之後,其實背後的不令人注意的慳電膽更換措施師才是致命武器。
政策內容大約是向全港市民派發慳電膽現金券,讓全香港市民換領了慳電膽之後就再跟電力公司協定好把電費漲回。
政策一出,小的第一時間就說:沒日了...
小的家早在大約七、八年前趁住燈泡備品都用光了,就將全屋的燈具都換作慳電膽,當然見到電費單即時「回生」了過去因為買慳電膽而投入的金錢代價。時至今天,當年換下的慳電膽除了客聽燈外,基本上都只是換過一次而已。當年換慳電膽的原因是因為經濟不景氣,想怎樣都可以省一點支出才會下的決定的,大都是因為慳電膽內部的轉換器不可以讓你像用燈泡一樣,喜歡開就開,不喜歡就關掉。換了慳電膽之後,電費付少了,冷氣機又因為室內熱量減少,停機的次數增加了(當時沒有調頻器冷氣w),自然就算不開冷氣,光開住風扇都不用特意的讓風扇轉快點。
當然世界上的事情總沒有完美,慳電膽讓你可以到處回生的時候,自然就要有付出。代價就是每次上洗手間要不是長時間用的話,例如是洗澡之類的,基本上都不可以開燈,要不然小的可以跟你保證更換洗手間燈的次數還要比用燈泡多幾倍!還有就是沒有反碎慳電膽的年代,更換就一定要小心裡面的水銀。
現在曾蔭權為了利益輸送給電力公司,好讓他們在帳面上的數字不會有多少影響。於是給你一百元,之後再加電費,對市民和電力公司「同時補貼」wwwwww
可是,燈具可以消耗的電力比起全屋電器值多少呢?我一個燈泡可以用你多少電?既然我們不是住在禮賓府,都不是住在千呎別墅,燈光佔電費的比例跟本比其他電器為少得多。相比起現在很多香港人還在用,每天還在動的非調頻器雪櫃、洗衣機、冷氣、微波瀘,燈光用的電又算得上是甚麼呢?好了,現在我換了慳電膽,比如說省了10%的電費,可是你現在就每度電費都跟我算新價錢,連我沒有辦法省的電費都要加!推動我換慳電膽的原因不是因為可以省電費嗎?
既然我換了慳電膽的代價是換來電費上升抵消了經濟誘因的話,那為甚麼我還要換慳電膽?
倒不如我繼續用燈泡,至小燈泡內全部東西都可以「回生」,對環境和人類都好多了。
要不你政府就支助給我換LED和LED燈用的燈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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